2024年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6日在老边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学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引领,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依法能动履职,服务老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开展学习培训,全年共开展政治轮训5次240余人,党员集中学习20次640余人,确保干警坚守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院党组共召开意识形态相关会议12次。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3次。
(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高水平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老边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人,提起公诉16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做实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和涉毒品犯罪8人;依法规范从宽,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捕15人、不诉21人。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41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占全年刑事案件11.2%,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优化社会营商环境,落实企业需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探索实践“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打击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件6人,起诉6件6人。组建“检助企航”法律服务团队,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进行法律宣讲13次,倾听企业声音,积极回应诉求,精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治理。在监督办案的基础上延伸履职,主动融入社会多元化共治体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推动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精准监督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15件143人,适用认罪认罚率90%,确定刑量刑采纳率99%。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众1000余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表普法宣传内容2000余条。
二、为人民司法,改善民生做实检察为民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站稳人民立场。
(一)用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绿水青山,监督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垃圾150余吨,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燃气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紧盯“飞线充电”社会微治理难题,聚焦消防隐患,筑牢公共安全屏障。从严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办理一起被害群众近千人的养老诈骗案,从速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挽回损失近300万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结合某钢铁公司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制发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溯源治理。
(二)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4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大、情节较重的依法起诉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8人。对可挽救的未成年人设置考察期限,附条件不起诉3人,为其重新完成学业及走向社会预留通道。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向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15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11人次。做深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关于校园安全、防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教育讲座8次,受众400余人次。
(三)持续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9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打造多元化综合救助新模式,建立“司法+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移送社会救助线索10余次。拓展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合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老年人入院评估档案未体现老年人照料等级、亲属信息填写不完整、食品留样不合格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现已全部整改。
(四)全力化解人民群众信访难题。坚持把“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全力推进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融入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格局。加大公开听证、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力度,努力实现办好群众“小信访”,促进改善“大民生”。院领导带头接访、办信件45件,实质性化解40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全年我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共计128件150余人次,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及时行使诉讼权。
三、为法治担当,在检察履职中实现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在刑事检察监督上促实效、求极致。依托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加大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力度,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立案监督率3.4%。针对多次违法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0件,侦查活动监督率12.3%。坚持主刑与附加刑并举监督,办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监督案件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所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案件15件,其中,矫正对象漏管监督案件3件。
(二)在民事检察监督上强力度、提质效。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执行程序监督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通过模型筛查案件线索,成功办理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以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信用卡借款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在办理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排除虚假证据,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此案被辽宁法治报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在行政检察监督上明方向、拓视野。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4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合法化、规范化。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李某某、魏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检察监督案,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确保行政处罚的程度与行为人造成的后果相适应,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成功办理一起撤销行政处罚监督案,经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生效判决及行政处罚决定,促使行政机关落实主体责任。
(四)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抓准度、创品质。牢牢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以维护公益为切入点,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发出检察建议60份。严格把好诉讼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3件逾期未履职到位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区法院起诉,全部获法院支持。聚焦粮食安全,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出发点,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破解占用耕地整改难的问题。陆续开展“保障安燃无恙”“护航企业安全生产”等专项监督活动,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政治引领,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实现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队伍素能,提质能力建设。将政治理论学习置于首位,从政治上看队伍、建队伍、管队伍。充分利用检委会、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紧贴检察业务实际。全年开展各类型教育培训活动,累计参与300余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在实践中提升办案水平。干警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4篇,省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2篇,2篇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全面从严治检,提高廉洁素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压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完善院公务员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纳入干警工作考核。认真执行“第一种形态”工作机制,院领导全年对全院干警开展谈心谈话38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00余人次,形成“逢问必录”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接受监督,提增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全年共计开展听证24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15次,让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权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促进检律协作的工作意见,充分尊重保障律师权力,全年共接待律师阅卷65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老边区检察院再次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所办理的一起撤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院微信公众平台上榜“互联网+检察”全国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全国榜2次、省榜8次;1人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人才库;1人荣获市委嘉奖、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人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3人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
老边区检察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深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监督工作实践的能力还不够。二是服务老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创新性不强。三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能力不足、成效还不够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的精神着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决胜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老边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要求,以奋进者的姿态持续深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
一是政治上求“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开展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上求“新”。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恶性犯罪。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是工作上求“实”。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质效,规范检察履职程序,加强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自律上求“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打造过硬纪律作风。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在这新的历史时刻,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中共老边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殷切期望,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立足新起点,谋求新突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2024年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6日在老边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学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引领,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依法能动履职,服务老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开展学习培训,全年共开展政治轮训5次240余人,党员集中学习20次640余人,确保干警坚守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院党组共召开意识形态相关会议12次。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3次。
(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高水平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老边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1人,提起公诉16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做实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和涉毒品犯罪8人;依法规范从宽,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捕15人、不诉21人。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41人。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件25人,占全年刑事案件11.2%,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优化社会营商环境,落实企业需求。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探索实践“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打击惩治严重经济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件6人,起诉6件6人。组建“检助企航”法律服务团队,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进行法律宣讲13次,倾听企业声音,积极回应诉求,精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治理。在监督办案的基础上延伸履职,主动融入社会多元化共治体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推动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精准监督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15件143人,适用认罪认罚率90%,确定刑量刑采纳率99%。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众1000余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表普法宣传内容2000余条。
二、为人民司法,改善民生做实检察为民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站稳人民立场。
(一)用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绿水青山,监督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垃圾150余吨,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燃气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紧盯“飞线充电”社会微治理难题,聚焦消防隐患,筑牢公共安全屏障。从严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办理一起被害群众近千人的养老诈骗案,从速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挽回损失近300万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结合某钢铁公司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制发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溯源治理。
(二)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4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大、情节较重的依法起诉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8人。对可挽救的未成年人设置考察期限,附条件不起诉3人,为其重新完成学业及走向社会预留通道。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向保护”,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15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11人次。做深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关于校园安全、防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教育讲座8次,受众400余人次。
(三)持续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9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打造多元化综合救助新模式,建立“司法+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移送社会救助线索10余次。拓展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合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老年人入院评估档案未体现老年人照料等级、亲属信息填写不完整、食品留样不合格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现已全部整改。
(四)全力化解人民群众信访难题。坚持把“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全力推进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融入老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格局。加大公开听证、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力度,努力实现办好群众“小信访”,促进改善“大民生”。院领导带头接访、办信件45件,实质性化解40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全年我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共计128件150余人次,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及时行使诉讼权。
三、为法治担当,在检察履职中实现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在刑事检察监督上促实效、求极致。依托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加大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力度,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立案监督率3.4%。针对多次违法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0件,侦查活动监督率12.3%。坚持主刑与附加刑并举监督,办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监督案件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所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案件15件,其中,矫正对象漏管监督案件3件。
(二)在民事检察监督上强力度、提质效。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执行程序监督案件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通过模型筛查案件线索,成功办理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以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信用卡借款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在办理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排除虚假证据,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此案被辽宁法治报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在行政检察监督上明方向、拓视野。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4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合法化、规范化。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李某某、魏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检察监督案,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确保行政处罚的程度与行为人造成的后果相适应,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成功办理一起撤销行政处罚监督案,经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生效判决及行政处罚决定,促使行政机关落实主体责任。
(四)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上抓准度、创品质。牢牢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以维护公益为切入点,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发出检察建议60份。严格把好诉讼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3件逾期未履职到位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区法院起诉,全部获法院支持。聚焦粮食安全,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出发点,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破解占用耕地整改难的问题。陆续开展“保障安燃无恙”“护航企业安全生产”等专项监督活动,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政治引领,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实现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
(一)提升队伍素能,提质能力建设。将政治理论学习置于首位,从政治上看队伍、建队伍、管队伍。充分利用检委会、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紧贴检察业务实际。全年开展各类型教育培训活动,累计参与300余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在实践中提升办案水平。干警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4篇,省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2篇,2篇论文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全面从严治检,提高廉洁素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压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完善院公务员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纳入干警工作考核。认真执行“第一种形态”工作机制,院领导全年对全院干警开展谈心谈话38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00余人次,形成“逢问必录”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接受监督,提增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全年共计开展听证24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司法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15次,让代表委员参与检察权运行各环节、全过程。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促进检律协作的工作意见,充分尊重保障律师权力,全年共接待律师阅卷65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老边区检察院再次被评为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所办理的一起撤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院微信公众平台上榜“互联网+检察”全国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全国榜2次、省榜8次;1人入选全省行政检察人才库;1人荣获市委嘉奖、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人荣获“十佳公诉人”称号,3人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
老边区检察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深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监督工作实践的能力还不够。二是服务老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创新性不强。三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能力不足、成效还不够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的精神着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决胜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老边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做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要求,以奋进者的姿态持续深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
一是政治上求“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开展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服务上求“新”。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恶性犯罪。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是工作上求“实”。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质效,规范检察履职程序,加强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自律上求“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打造过硬纪律作风。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在这新的历史时刻,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中共老边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殷切期望,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立足新起点,谋求新突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